廣州合同糾紛處理律師
來源:廣州合同律師 網址:http://www.reversemymortgages.com/ 時間:2020-10-30 13:10:26
一、合同撤銷權如何行使
中國《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撤銷權行使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況: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3、合同一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可以行使撤銷權。
4、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實施或無償、低價轉讓、處分其財產的行為,受損害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
5、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關于撤銷權行使的除斥期間,中國《合同法》規定為一年。
二、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據《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在可撤銷合同中,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有權撤銷合同,但是當事人的這種撤銷權并非是沒有任何限制的,撤銷權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如果超過了此期限還不行使,撤銷權人就會失去撤銷合同的權利,該合同有效。
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放棄撤銷權后,造成的法律后果就是,該撤銷權消滅,合同產生絕對的效力,該當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銷該合同,而應當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就構成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