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糾紛合同律師
來源:廣州合同律師 網址:http://www.reversemymortgages.com/ 時間:2020-11-13 13:11:10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于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廣告人對于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懸賞廣告主要有兩層意義:一是指懸賞廣告的意思表示,即懸賞廣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與指定行為的完成結合而成立的法律行為,也即是懸賞廣告人以廣告的方法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該意思表示,懸賞人對完成指定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
一、懸賞廣告的法律特征
懸賞廣告考察國內外立法及學說判例,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主要有單獨行為說和契約說兩種。單獨行為說認為,懸賞廣告是由廣告人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單方負擔債務(支付報酬)之意思表示,
是基于一定行為之完成為其生效要件,而非基于對廣告人之承諾。契約說認為,懸賞廣告非單獨法律行為,系廣告人向不特定人發出之要約,完成指定行為之人須有承諾之意思表示而成立契約,并依成立之契約享有報酬請求權。上述二說,究竟應采何說,因各國法律規定之異而異。英美法一般認為懸賞廣告為公開之要約。我國法律尚未有對懸賞廣告之法律規定,學說亦有契約說與單獨行為說之別,且主張契約說者為多。最高人民法院也曾以判例形式確認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為契約。
二、懸賞廣告的成立要件與效力
懸賞廣告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其構成要件包括:
1、目的意思,即表意人意圖通過自己的行為實現的具體民事關系及其內容。
2、行為意思,即表意人將自己的目的意思表現于外部的愿望和意識。
3、效力意思,即表意人意圖使自己的行為發生法律約束力的愿望和意識。
4、表示行為,即民事主體以某種形式表現出來的以內在意思為內容的外在行為。